巴金“激流三部曲”层出不穷,人文社表示忍无可忍
来源:36365 | 周茉 2018年06月29日11:52
6月28日,人民文学出版社召开了“巴金作品《家》《春》《秋》维权通报会”,公开了涉嫌侵权的出版社及作品版本,并启动维权说明。
巴金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激流三部曲”《家》《春》《秋》是巴金的代表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在成立之初就与巴金合作,并在1953年、1962年和1981年三次对《家》《春》《秋》进行再版,推出了面貌多样、装帧各异的《家》《春》《秋》。它们的封面呈现出不同时代的特色,同时紧扣作品的内在精神。迄今为止,《家》累计印数650万册,《春》累计印数290万册,《秋》累计印数280万册;三本书累计印次超过500次。上世纪80年代人民文学出版社专门为《家》《春》《秋》制作了特装本,作为礼品赠送给法国前总统密特朗等外国友人。
涉嫌侵权的图书
人民文学出版社经巴金家属授权,享有“激流三部曲”《家》《春》《秋》的独家版权。人民文学出版社副总编辑应红称,近年来,市场上不断出现各种以不同面貌打造的非人文社版的《家》《春》《秋》,涉嫌侵权的出版社多达11家,侵权图书多达30种。这些“再生版”图书或者是人文社版的完全复刻,或者是以教辅材料的形式配以名师点评出版。人文社认为,此行为严重侵犯了巴金先生的著作权,也严重侵犯了人文社的独家出版权。应红说,人文社曾以各种方式表示过不满,并曾告知部分出版单位停止此类侵权。然而收效甚微,各种形式的侵权行为愈演愈烈,已经到了巴金先生家属和人文社无法容忍的地步。对于其中的四家出版社,人文社已委托律师取证完毕,向法院提交了起诉材料。其他后续的侵权作品也正在逐步确认,并会依情况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谈到,法制观念的淡薄与利益的驱使是导致很多文化企业出现侵权行为的原因。人民文学出版社作为国内的文学文艺出版大社,应该担负起出版传播的重任,维护作家与自身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人民文学出版社法律顾问孙建红介绍,1990年中国著作权法诞生,我们国家又参与了国际版权保护公约,我国相关著作权保护制度建设从未停歇。但对于巴金作品的侵权行为还是令他“汗颜”,作家的一部作品便能有十几种涉嫌侵权的版本,说明我们在著作权保护制度当中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需要继续努力。
孙建红指出,涉嫌侵权的图书至少侵犯了两个权利:一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二是出版社所获得的专有出版权的合法权。大到国家著作权法律制度的有序建设,小到作者和出版社的经济效益与相互之间的情感信任,出版维权工作都不容忽视,以期建构良好的市场秩序与清新的出版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