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作家协会简介
来源:36365 | 2016年08月30日20:09
云南省作家协会简称云南省作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云南各民族作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是中国作家协会和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截至2016年上半年,云南省作协有省级会员1966人,中国作协会员240人,基本上荟萃了全省文学界的人才菁华;5位作家获得鲁迅文学奖,获得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为103人次,获得全国性儿童文学奖项为18人次,3位作家获得“五个一”工程奖,范稳入围第七、八、九届茅盾文学奖,获得云南省文学艺术创作奖励基金为202人次。
会址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25号。
云南省作家协会前身是中国作家协会昆明分会(简称“作协昆明分会”),作协昆明分会于1950年开始筹建。1956年,在云南省第一次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上,正式成立中国作家协会昆明分会。由袁勃任主席,李广田、冯牧、黄铁任副主席,以后又增补刘御为副主席。
会员代表大会是云南省作家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选举产生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其主要任务是:组织作家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文学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提高文学队伍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养、文学艺术学养;发现、培养和推出文学人才和作品,特别是发现、培养和推出各民族文学创作、评论、编辑、翻译的新生力量,促进各民族文学健康发展,对优秀创作人才和创作成果给予表彰和鼓励;进行文学理论研究,开展健康理性的文学评论和实事求是的文学批评;增进同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作家的联系,促进文学交流,代表云南作家参加各种文学活动;反映作家的意见和要求,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等。
多年来,云南省作协坚持“二为”(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方向和“双百”(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在团结各民族老、中、青作家,广泛开展国内、国际文学交流,召开各种笔会和改稿会,培养新一代青年作家和少数民族作家,发展云南文学评论事业,进行文学评奖,办好公开发行刊物《边疆文学》和内部刊物《文学界》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云南文学事业不断繁荣发展。
2016年1月8日,云南省作协举行了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云南省文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黄玲当选为第六届云南省作协主席,作家汤萍、张庆国、李开毅、纳张元、范稳、胡性能、哥布、鲁若迪基、雷平阳、潘灵当选为副主席,其中范稳、胡性能、雷平阳为驻会副主席,范稳作为常务副主席主持日常工作。云南省作协成立了小说专业创作委员会、散文专业创作委员会、诗歌专业创作委员会、报告文学专业创作委员会、儿童文学专业创作委员会、少数民族文学专业创作委员会、青年文学专业创作委员会等。新一届作协领导班子将团结全体作家,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关怀下,在中国作协的支持下,在云南省文联的帮助下,以更加务实的工作和更加创新的措施,推动云南文学从高原出发,迈向高峰,团结全省各民族作家为繁荣文学事业而不懈努力!(云南作协提供)